

2024 年 5 月 17 日立法院發生的嚴重肢體衝突,起因於藍白陣營企圖強推「國會改革擴權法案」及「花東交通三法」(2 兆元特別條例)。對此,資深政治評論人黃智賢發表長文,以深藍選民的角度痛批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以粗暴、不透明、且公然違憲的方式強行表決,是台灣憲政史上的悲哀。
一、台灣史上最黑箱的立法院:密室修法與法條「最高機密」
黃智賢指出,此次修法過程完全違背了程序正義。多達 28 個版本的修正案,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中未經逐條討論,便直接送交院會二讀。
令人震驚的是,最終進入表決的法案版本,並非委員會審查版,而是由國民黨總召傅崐萁與民眾黨總召黃國昌私下在密室拼湊而成。黃國昌甚至在媒體前公開宣稱法案內容是「最高機密」,導致全台灣媒體、平民,甚至在場的 113 位立法委員,在表決前一刻都不知道自己投票支持或反對的條文具體內容是什麼。這種對法治程序的踐踏,比十年前的服貿協議黑箱更為嚴重。
二、不記名舉手表決:歷史無法追究的遮羞布
在議事表決程序上,立法院院長韓國瑜採用了「舉手表決」代替電子表決器具名表決。
黃智賢痛批,台灣立法院自 1990 年代起,就已經全面實施具名表決,以便選民監督立委的投票取向。此次重回 30 年前的「舉手表決」,實質上是不記名投票。表決結果不會在立法院公報上記錄下每位立委的名字,這形同在政治上「湮滅證據」,讓投下擴權票與掏空預算票的立委可以規避未來的選民檢驗與政治歷史責任。她直言,這讓立法院變成了「土匪為王的賊窟」。
三、違憲的花東 2 兆交通法案:立法院的「肉桶政治」
除了國會調查權外,傅崐萁強推的「花東快速公路、環島高鐵、中橫高速公路特別條例」更是憲政災難。
依據我國《憲法》第 70 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僅有「刪減權」,不得增加支出。該特別條例卻以法律強制規定行政院在十年內必須撥出近 2 億元特別預算完成上述交通建設,完全架空了行政機關的預算編列權與政策評估權。此外,將重大交通工程限期完成,形同逼迫環境影響評估與可行性評估強行「開綠燈」,不僅違背工程專業,更是典型的分贓肉桶政治。
四、結論:賠上政黨支持度與民主基石
作為一名長期支持國民黨的評論人,黃智賢的直言不諱戳破了藍白政客的虛假宣傳。國民黨與民眾黨自以為擁有多數席次便可為所欲為,卻忘記了民主制度的靈魂在於「程序正義」與對少數的尊重。
以粗製濫造、不公開透明且違憲的手段強行立法,不僅無法贏得中間民心,更會賠上台灣好不易建立的民主基石。這也提醒了選民,監督公權力不分藍綠,當立法院的權力擴張到可以不受任何制衡、以黑箱運作強行搶奪行政權與預算權時,受害的將是全體台灣民眾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