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論及男女間的擇偶條件時,身高往往成為其中一項重要的指標。許多人將身高視為擇偶標準的一部分,並傾向於尋找身高適中的伴侶。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的報告,男女之間的平均身高差略為12公分。根據這個統計數據,有人認為12公分的身高差是最理想和恰當的比例。
根據這一理論,一名身高163公分以上的女性有資格要求她的另一半身高要有175公分以上;而身高150公分的女性則“只能”要求其搭配的男性身高為162公分。
然而,我們必須注意到,這樣的標準顯然具有一些限制和爭議。首先,它強加了一個嚴格的身高標準,這可能會限制人們在尋找伴侶時的選擇範圍。此外,這也忽略了個體間的差異和多元性,並可能過分強調身高在一段關係中的重要性。
其次,這樣的觀點也有潛在的問題,可能會製造一些性別刻板印象和身體歧視的問題。當身高成為一個人在尋找伴侶時的重要標準時,這有可能締造出一個以外貌為基礎的關係,而非基於彼此之間的情感和相容性。
在這一背景下,我們可以看到,雖然身高可能是一個影響擇偶的因素,但它不應該是唯一的,也不應該是最重要的條件。擇偶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涉及多種因素,包括個人價值觀、興趣、生活方式和目標。
因此,雖然行政院衛生署的數據提供了一個有趣的視角來看待男女間的平均身高差異,但我們應該更加開放和包容,允許更多的多元性和個體差異在擇偶過程中發揮作用。在尋找理想的伴侶時,我們應該強調更多的是彼此的相容性和共通的價值觀,而不是一個簡單的身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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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政院衛生署 男女平均身高差12公分左右 所以 男女差12公分為最恰當比例
- 如果妳有163up 才有權要求175up
- 妳有150 就只能要求162
為了廣大的 歐兔版友
一定要大為宣傳這篇文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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