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立志,老而不悔

※ 本文轉錄自 http://0rz.tw/142cJ  作者:洪蘭;譯者:林玉珮

我家有六個姊妹,母親從小就告訴我們,「女孩子一定要念書,才不會受制於人」。父親
也說,「教育,是你們以後唯一的嫁妝。」

我們姊妹大學讀的都是父親的第一志願。父親看我喜歡強辯,就說我應該去念法律系。

到美讀大學後才懂讀書

考進台大法律系後,我覺得那不是興趣所在,尤其看到司法不獨立,我的個性根本不能接
受,不想繼續走這一行。父親覺得我可以留德學法,然後回來教書,但我心裡想「我怎麼
可能教學生一個連自己都無法認同的東西?」

那時也不能和父親爭辯,除了學德文、日文,我還認真學了英語,想要到一個天高皇帝遠
的地方,畢業後就跑到美國。

我很希望年輕人能出國念書,因為我懂得念書是到美國念大學以後,外面世界真的很不一
樣。出國以前,我上圖書館是為了讀教科書,出國後才懂得知識只有分有用和沒有用,沒
有分課內和課外。

我在美國大學圖書館第一次感覺到閱讀的樂趣。看書看累了,瞇一下,起來後又繼續看書
,真希望可以一直看下去,近視眼也因而從兩百五十度增加到九百度。

出國念書帶給我最大的好處就是打開視野,讓我有了閱讀的習慣。那時台灣的大學教學其
實跟高中差不多,都是老師講,學生抄筆記。美國大學強調啟發性,老師在課堂上最重要
的是引導學生的學習動機,教科書只是給一個架構,很多知識反而是從參考書來的。

到美國第一天上課,老師開了二十本參考書,我那時「好笨」,以為讀教科書就可以了。
結果上課時老師一提問,美國同學都很有意見,而且可以從參考書裡引經據典。大家紛紛
舉手發言,就只有自己還沒有舉手。

書看得愈多,知識愈豐富,興趣就出來了。如果能廣泛接觸很多書,總會有碰到想要讀下
去的書,就可以找到自己的興趣。我到美國第二年決定轉讀心理學領域。

我回國後到大學教書,我不喜歡做一個常常考試的老師。我喜歡啟發式教學,例如以說故
事或看影片引發學生的閱讀動機,但最後如果我不考,許多學生還真的不看書。

走自己要走的路

我們從小看書只是為了考試,為了別人念書,上了大學還沒有真的學會讀書。我這些年很
積極到小學推廣閱讀,就是想讓孩子從小培養閱讀的習慣,如果讀書不能讓學生有樂趣,
對讀書倒盡胃口,等上了大學才要培養就顯得回天乏術。

當年我會覺得台大法律系四年,好像浪費時間,但後來就不覺得。因為人生沒有白走的路
,今天你所念的、所學的東西,你不會知道在將來會用在什麼地方。在法律系受到的邏輯
與推論的訓練,讓我比較容易看到漏洞,例如和我先生曾志朗吵架時就用上了。

在台大念書時,有一位剛從哥倫比亞大學回來的左煥源老師,我記得他有一次上課時拿著
一根火柴, 人生是不能回頭的,你們要走自己要走的路,否則當你取悅的人不在了,人生就會失去目標。左老師的話影響我很深。

我在大學儘量教大學部,就是想要早一點影響學生。除了讀書很重要,我也希望讓他們了
解「人為什麼要立志?」

我的學生有很多不覺得應該要立志,有學生說,「我明天可能就被摩托車撞死了啊!」我
都還在計劃六十歲以後的事,這些年輕人卻一副沒有明天!

我喜歡帶學生去服務別人,像到老人院、育幼院做砂眼保健等。讓學生內心有感動,而且
知道、看到自己對別人有影響、有用,他們的志向就會出來了。

我很鼓勵學生參與社團、服務別人,從體驗團體生活中,學做人、學做事,還可以增加適
應能力,看起來好像是在付出幫助別人,其實自己的獲得和成長才是最多。

現在很多大學生打工兼差,但很多是為了買名牌。賺錢以後機會多的是,與其花時間去打
工,還不如趁在學時沒有家累、沒有負擔,好好讀書,去幫助別人,或者去自助旅行、環
遊世界都好。

做個頂天立地的人

人生有很多經驗是要自己走過才會有感受,別人跟他講沒有用。如果我告訴大學生說,「
時間最寶貴。」他們會笑死,因為他們現在最多的就是時間,多到還要逛街、上網聊天殺
時間。

我會希望大學生在年輕的時候要讀很多書,立下遠大志向,不要去做些讓自己年紀大了後
會後悔的事。我會期許從我手上出去的學生,懂得求知,做一個正直的好人,一個能夠頂
天立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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