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還在三級警戒,台北市衛生局長卻請假一個月】
今天下午,林亮君議員拿著議會的公文跟我討論,我一看大驚:
台北市政府在6月30日發文通知議會,衛生局長黃世傑「因疫苗事件遭調查」而請假,不參加議會6月30日至7月2日的會議。
經我質詢,才發現,黃世傑局長不是只跟議會請假3天,是從6月28日至7月28日,跟市府請假一個月!
6/28至今,市府天天開記者會,卻沒有主動宣布衛生局長在防疫期間請假一個月。若我沒問,是不是黃世傑局長就默默缺席?這是什麼公開透明?
這次「請假」有三個不合理:
1⃣️ 請假理由不合理,甚至是假的理由,踐踏議會監督權:
按照議事慣例,若非有正當理由,首長在議會開議期間,不可請假。以避免官員用請假逃避議會監督。
所謂的正當理由,按照議事慣例,是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病假、喪假。
上個會期,體育局長李再立「因公出國」,也被要求提前回國,到議會備詢。
連首長「因公出國」都不可請假缺席議會,可見正當理由不是隨便說說就算。
請假理由如果合理,那是官員的權益。市府官員請病假、喪假,我都給予尊重,從來沒有任何意見。
但「涉案遭調查」不是拒進議會的正當理由,而是逃避議會監督的不正當藉口(詳如後述)。
早在6月19日,台北市政府就宣布好心肝事件送交廉政委員會調查。如果「被調查要迴避」是真正的理由,那黃世傑局長應該從6/19開始請假,而不是6月28日。
若官員請假理由不正當,甚至明知理由是假的,議會還接受請假,怎麼對得起市民?
2⃣️ 有衛生局相關重大議案,局長卻不出席備詢,合理嗎?
今日議程,有衛生局的年度決算要審查,以及好幾個和衛生局相關的提案。照理來說,局長不只應該排除萬難出席,更應該做好萬全準備接受質詢。
3⃣️ 防疫期間局長請假一個月,合理嗎?
全國還在防疫三級警戒,台北又是重災區,正是需要衛生局上下全力以赴為市民服務的時刻。
柯文哲市長先前以「防疫優先,不宜陣前換將」為由,未批准黃世傑局長的辭呈。
但現在卻讓局長「請假一個月」,不用進議會,不用上班,不用防疫,市府也沒有主動告知市民。
不要陣前換將,卻放任「陣前無將」,說得通嗎?
如果局長請假一個月,卻完全不會影響衛生局的任何功能,那這個局長對衛生局而言豈不是可有可無?
再者,「涉案遭廉政委員會調查」絕對不是拒絕進議會的正當理由:
1⃣️ 法務局長袁秀慧接受林亮君議員質詢時,清楚說明「法律沒有規定被廉政委員會調查就要請假」。
2⃣️ 涉案的官員,是更需要接受監督的人。如果涉案遭調查,可以繼續留任,還可以請假不進議會,那以後官員涉案,不就輕鬆愉快?
你能想像松山分局黑衣人滅證案,警察局長說自己被調查所以請假一個月不進議會?你能想像錢櫃大火案,消防局長說自己被調查所以請假一個月不進議會?
如果議會接受涉案官員用這種理由請假,豈不是自廢武功?
3⃣️ 局長因涉案遭調查為由請假不進議會,代理局長職務的,是同樣也曾出現在政風處調查資料的副局長,那所謂因案迴避,豈不是笑話一則?
如果市府認為首長涉案的情節已經到了會妨礙調查,必須停職迴避,那就應該「停職」或「辭職」,不該用「請假」的說詞,留任卻不受監督。
綜上所述,我非常擔心,若首開惡例,接受官員以涉案被調查為由,不進議會,那往後議會還能查出任何弊端嗎?
官員以「涉案」為由,請假不進議會,審查決算也不備詢,那議會要怎麼監督?議員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用「涉案被調查」為理由不進議會,就是看不起議會!
市府要放任衛生局長在防疫期間缺席一個月,那是市長的政治判斷,我雖不認同但給予尊重。
但議會的會議,若非不可抗力因素,局長都應該排除萬難出席。
有些市府側翼議員,為官員護航不遺餘力,已經到了盲目護短的程度,我給予尊重。反正靠市府給資源做服務就可以當選,也是一種生存之道。
不過我要提醒,民主國家,政黨總會輪替。我不知道下一任市長是藍、綠、白,若顏色輪替,你從當朝變成在野,還能接受官員用這樣的藉口拒絕出席議會嗎?
我在意的,是議會的監督權!「議會監督權」這個題目,沒有顏色之分。不管誰執政,都不能任意被迴避、被侵犯!
如果台北市衛生局長這樣說得通,若陳時中部長也用「被監院調查」當藉口,請假不進國會,民眾黨立委會接受嗎?
我問政憑良心。雖然很可能我的聲音還是會被忽略,但至少我努力過。
是非曲直,還是要公開出來,讓人民做個公斷,在歷史留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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