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菲律賓遺失了中華民國護照該怎麼辦?
一、 根據菲律賓移民局之規定,在菲國境內遺失護照之外國人若欲出境,除須先取得相關旅行文件(護照或入國證明書等)外,尚須持該旅行文件至菲國移民局總局申請補蓋相關章戳,經該局查核原入境菲國所核發之簽證及入境日期等紀錄,在該旅行文件上補蓋入境章及原簽證效期等,確認無涉違法情事,並繳交相關手續費用後,方能持以離境,否則在出境時將遭菲國移民局官員要求完成上述程序後方能離境。
二、 倘國人在菲律賓護照不慎遺失或遭竊,請速向當地警察局報案並取得報案單,攜帶2張相片至菲律賓代表處申請入國證明書,並持入國證明書及相關文件(如護照及簽證影本、登機證或電子機票及警察局報案證明等文件)赴菲國移民局總局(Bureau of Immigration Main Office;地址:Magallanes Dr., Intramuros, Manila, 1002 Metro Manila, Philippines;聯絡電話:+63-2-8465-2400)申請補蓋相關章戳後,才可以持入國證明書搭機(船)離境。
一、外籍旅客入境菲國之最新措施,敬請參閱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所發布之菲律賓旅遊警示: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二、菲國移民局對外國旅客實施入境證照查驗時,一律進行簡短詢問,旅客倘無符合入境目的之簽證、無法正確陳述入境目的、未具備來回機票、未有可支付停留菲國期間之財力證明、護照內簽證頁破損、護照汙損等,均可能遭拒入境。籲請國人赴菲旅遊,除應事先申獲簽證外,應備妥與入境目的相符之相關文件。
三、國人持電子簽證(ETA)或短期停留簽證(9A)入境菲律賓,依規定不可以在菲律賓工作。國人來菲目的為工作者,於入境後務須辦妥工作許可及工作簽證,否則即為非法工作,倘遭查獲將面臨重罰(罰款、驅逐出境、被管制不得再入境菲律賓)。另於獲得工作許可及工作簽證前,必須注意所持菲國簽證之效期,依規定適時辦理延簽,以避免逾期停留,而遭罰款。
四、倘未滿15歲之孩童係由父母以外之人士陪同入境,則該名人士需具有孩童父母之英文同意書(需經菲國駐外使領館驗證)。
五、行李通關之特殊規範及應注意事項(菲國海關對於入出境時禁止或可免稅攜帶之物品項目及數量均有法令明文規定,國人倘有疑慮,應於出國前事先查明,切莫心存僥倖,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 菲律賓農業部動物產業局網站:http://www.bai.gov.ph/及
- 菲律賓農業部網站:http://spsissuances.da.gov.ph/
菲律賓簽證資訊:
一、有關菲律賓最新入境規定:
- 完整接種疫苗或僅需接種單劑疫苗已滿14天之旅客,無須提交入境前檢測報告,僅須出示疫苗接種證明。
- 未接種、未完整接種或接種之疫苗未被認可之旅客:
1. 15歲以上旅客,須出示登機前24小時內抗原快篩陰性檢測報告;2. 15歲以下未接種疫苗旅客,須遵循同行父母或監護人之檢疫規範;3. 15歲以下未接種疫苗且無人陪同之旅客,應遵循上揭1.之規範。
- bit.ly/mecotpe (臺北)或
- bit.ly/mecokhh (高雄)。
(一)菲國自2015年7月1日起對中華民國國民實施「電子旅遊憑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簡稱ETA),國人可於線上申獲該憑證並列印後持憑入境菲國,停留期限30天。
-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官網https://www.meco.org.tw/services或
- ETA入口網站https://onlinetravel.meco.org.tw/EVISA/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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